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成都世运会执委会关于2025年第12届世界运动会无线电管理有关事项的通告
为有效维护成都市及周边区域空中电波秩序,保障2025年第12届世界运动会(以下简称成都世运会)顺利举办,现就成都世运会筹备和举办期间无线电管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在成都世运会场馆及特殊控制区域设置和使用无线电台(站)、无线电发射设备的境内外用户,应当通过成都世运会官方邮箱(邮箱:FrequencyApplication@theworldgames2025.com)提交无线电频率使用申请,获取《2025年第12届世界运动会无线电频率使用许可证》(以下简称《频率许可证》)。外国领导人、各国驻华使领馆和享有外交特权与豁免的国际组织和个人,应当通过外交途径向工业和信息化部无线电管理局申请。
二、公众移动通信终端(手机)、计算机的嵌入式无线网卡、笔记本电脑、平板电脑、发射功率在2mW以下的汽车遥控钥匙和照相机的无线遥控装置,符合微功率短距离无线电发射设备技术要求的智能手表、智能手环、蓝牙耳机等设备(无线麦克风、无绳电话、无线遥控玩具、公众对讲机除外),成都世运会场馆原有的合法无线电台(站)、无线电发射设备,无需提交无线电频率使用申请。
三、大型电子屏幕、不间断电源(UPS)、额定功率在3千瓦及以上的微波加热设备等辐射无线电波的非无线电设备,无需提交无线电频率申请。在进入成都世运会场馆使用前,须通过成都世运会官方邮箱向成都世运会执委会办公室报备。
四、获得《频率许可证》的用户,应将无线电台(站)、无线电发射设备送至指定的检测点进行检测(检测时间、地点及预约方式将在成都世运会官方网站公布),不便搬移的可预约进行现场检测。检测合格的无线电台(站)、无线电发射设备,统一核发并粘贴“成都世运会无线电发射设备专用标签”后,方可在成都世运会场馆使用。通过检测的无线电台(站)、无线电发射设备,须按《频率许可证》明确的区域、时间和技术指标工作。
五、在成都世运会场馆及特殊控制区域设置和使用无线电台(站)、无线电发射设备的境外用户,办理无线电台(站)、无线电发射设备暂时进境手续时,必须向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提供《频率许可证》及其他必要的材料,并按海关总署相关规定复运出境。
六、在成都世运会场馆及特殊控制区域依法设置和使用的无线电台(站)、无线电发射设备受到无线电干扰时,有关组织或个人可通过成都世运会官方邮箱向成都世运会执委会办公室提出干扰投诉。
七、无线电台(站)、无线电发射设备以及辐射无线电波的非无线电设备产生有害干扰,设备所有者或使用者应当立即采取措施消除有害干扰。
八、无线电管理机构根据干扰投诉及其他具体情况,实施无线电监督检查,有权采取下列措施:
(一)进行现场检查、勘验、取证;
(二)要求被检查的组织或者个人提供有关材料和文件;
(三)询问当事人和证人,制作询问笔录;
(四)采取必要的技术性阻断措施,阻止非法无线电发射;
(五)关闭、查封非法设置、使用的无线电台(站),或者暂扣无线电发射设备。
九、未经无线电管理机构批准,擅自设置、使用无线电台(站)或无线电发射设备,对成都世运会无线电安全产生严重影响的,由无线电机构依法处理。
十、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成都世运会结束后失效。
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成都世运会执委会
编辑:任 静
校对:陈琬蓥
审核:李燕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