柔术
柔术运动起源与发展

柔术的起源可追溯到16世纪的日本。柔术的文化精髓在于以柔克刚,借力打力,通过技巧与智慧反制强敌,意为“柔韧灵活的艺术”,是保护自己和他人的“防御之术”。
柔术在1997年芬兰拉赫蒂世界运动会上成为正式比赛项目。成都世运会柔术比赛设搏击、寝技、套路、残疾人柔术4个分项,19个小项,共132名运动员参赛,赛期3天。比赛场地为12米×12米的赛垫,运动员须身着白色道服。
世运项目介绍
| 大项 | 分项 | 小项 |
| 柔术 | 套路 |
混合(2项): 表演、团体 |
| 搏击 |
男子(3项): 62公斤级、69公斤级、77公斤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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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3项): 52公斤级、57公斤级、63公斤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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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寝技 |
男子(4项): 69公斤级、77公斤级、85公斤级、无差别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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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4项): 52公斤级、57公斤级、63公斤级、无差别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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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残疾人柔术 |
混合(3项): 智力残疾、肢体残疾、视力残疾 |
搏击是两名运动员间进行的对抗性比赛,运动员在对方身体有效得分部位实施击打、踢技等技术动作获得分数。按照站立位击打、摔法、地面压制(降服)三个技术环节,裁判员根据得分有效性进行判分,得分高者获胜。
寝技比赛中,运动员通过锁、绞等动作降服对手取胜。比赛由投技、摔法、站立位锁和绞、地面技巧、压制、防守过腿、扫技、地面锁和绞等技术动作构成,裁判员依据技术动作的完成度与持续时间判分。比赛时间结束,得分高者获胜。
套路是同队两名运动员的套路展示。分为攻防动作展示和对打展示。裁判员依据技术标准对运动员投技、摔法、踢技、锁技、绞技、压制等攻防动作质量进行评分,得分高的队伍获胜。
残疾人柔术是残疾运动员个人防卫策略的套路展示,每队可由两名残疾人运动员或一名残疾运动员和一名非残疾运动员组成。每支队伍须展示6种攻防动作,裁判员依据标准对每队选手的攻防动作评分,得分高的队伍获胜。
